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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

2018-06-08 11:22  

 内农大人字〔2018〕9号

 

 

职业技术学院,各相关处级单位: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8117将组织开展 2018 年度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在国家法定工作年龄段内,符合相应职业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我校工勤技能岗位从业人员均可申报。申报条件详见《关于印发职业资格鉴定项目申报条件的通知》(内职鉴字〔2016〕2号)。

二、职业范围

2018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开考的职业资格鉴定项目参照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职业(见附表1)。

三、考评内容及方式 

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的原则组织实施。包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和综合评审三项内容。

(一)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

(二)操作技能考核:采取闭卷笔试或现场操作等方式。

(三)综合评审:包括工作业绩评定,由专家委员会评审。

1.申报技师报送近五年技术工作总结,包括业务水平、工作态度、产品质量、解决技术问题和技术创新、安全生产、自我学习、荣誉和参加竞赛等方面内容。

2.申报高级技师报送近三年技术工作总结和技术论文。技术工作总结包括:业务水平、工作态度、产品质量、解决技术问题和技术创新、安全生产、自我学习和传授技艺、荣誉和参加竞赛等方面内容。技术论文主要围绕近三年来生产工作中解决的技术难题和技术创新选题。

(四)理论及技能成绩均实行百分制,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其中一项不合格或综合评审未通过的可在成绩有效期内进行一次补考、补评。

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6月30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理论、技能(笔试)鉴定时间:2018年8月4日上午;

技能(实操)鉴定时间:2018 年8月4日下午。

学校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在线考务管理系统,将报名数据录入并上报自治区鉴定中心。

五、申报工作 

(一)申报人员须提供真实完整的《内蒙古自治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统一考评申报材料》,其中包括《内蒙古自治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附表 2)、《承诺书》 (附表 3)、1.5寸白色背景近照2张及同版电子版照片(格式为 JPG,20KB 以下)、身份证、职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及不少于1000字的专业技术总结。申报高级技师考评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本专业技术论文。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电子稿件。

(二)学校将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将《内蒙古自治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一式两份, 《承诺书》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报所在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初审。

(三)学校将加盖公章的初审合格人员名册、《内蒙古自治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一份,连同相关电子档案册报送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鉴定中心”)复审。申报材料不完整的将按不合格退回。

(四)对相关相近职业晋级转考的要求,继续依照《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细则的通知》(内职鉴字〔2017〕15号)文件中所列申报要求,涉及晋级转考职业目录见附表1

(五)对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各类证明参加职业资格鉴定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将取消其成绩并对所获职业资格证书做无效处理。

六、培训要求 

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按需参加自治区鉴定中心相应级别的职业培训。严格执行“考培分离”原则,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根据就地、就近和方便考生的原则,合理安排培训场所。培训课程及时间的设置应按照相应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要求执行。

七、证书核发 

经职业资格鉴定合格并通过综合评审的技师、高级技师申报人员,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八、其他事项 

报名费、培训费、鉴定费、评审费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5〕1552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免。

附件:1.2018年全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目录一览表

2.内蒙古自治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

3.承诺书

 

                             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8531   

 

 

 送:校领导,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校长助理。

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8年5月31日印发

                                         (共印5份) 

 

 

 

                     

附件【2018年全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目录一览表.docx已下载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doc已下载
附件【承诺书.docx已下载
附件【关于印发《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的通知.doc已下载
附件【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细则》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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